武漢市黃陂公安、司法官官勾結、故意關押陷害群眾
2017-06-02 09:40:37 來源:中國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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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可是,您聽說過揪頭發能導致骨折的事情嗎?聽起來很搞笑吧,可是,武漢市黃陂公安、武漢愛民司法鑒定所卻硬生生的把這個荒唐至極又可笑的事情扭曲成事實,并對一女性(陳智華)無故關押66天,良心呢?正義呢?你們怎么忍心這樣去對待一個弱者? 近年,國家嚴歷打擊冤案、錯案,可即便這樣,有些膽大包天的部門依然頂風作案,視法律為兒戲,視人民群眾生命如螻蟻,借著官職和權利對群眾無辜關押。上下5000年中華文明,豈能允許這些荒唐的官僚興風作浪,真是讓人氣憤到了極點。 武漢市黃陂公安、武漢愛民司法鑒定所偽造筆錄、出具假的鑒定結果、筆錄、官官勾結,致使受害人被錯關在看守所長達66天,最后在黃陂區檢察院的正義下,受害人才被無罪釋放。 被錯關66天后,受害人多方投訴無果,、對方(和受害人發生打斗的一名女性)還堂而皇之的要敲詐受害人100萬,歸其緣由,對方的哥哥是黃陂區人大主任胡建奇,還有一哥哥在省廳(中間人回話)。 本案事實:2014年6月25日晚,受害人與甘春琴發生口角后發生拉扯 (并未發生打斗,只是用手揪了對方的頭發),甘春琴報警并到武漢醫療救治中心治療。第二天甘春琴到武漢愛民司法鑒定所進行司法鑒定,2014年6月30日武漢愛民法醫司法鑒定所出具甘春琴骨折輕傷二級的鑒定結果,在住院期間(住了7天醫院)院方正當流程加上我家屬的堅持一共做了三次各項檢查,均無骨折顯示。只是軟組織挫傷,醫院也是按這樣治療的。那么,骨折7天就可以出院嗎? 在此事實下,黃陂分局還不肯放人,我家屬投訴到黃陂區檢察院,黃陂區公安局才不得不變更為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黃陂區檢察院在多次拒絕區公安局要求移送本案的情況下,黃陂公安分局才撤銷案件并認定不是犯罪的決定。 時間過去了3年,真不敢想,如果不是黃陂區檢察院的堅持和正義,陳智華是不是依然被關押在里面,過著不見天日,生不如死的生活,跪謝黃陂區檢察院。 2015年12月15日黃陂區法院轉交給我6份詢問筆錄,其中有4份偽造和到案說明虛假。 試問,從放射科醫生到兩名法醫再到分局刑偵法醫王敏江四個人的專業經驗加起來超過100年,難道連有沒有骨折都分不清楚嗎?為什么黃陂公安分局領導明知鑒定程序違法卻至始至終認定為合法?天理何在,僅這些不作為的狗官一張嘴就能顛倒黑白嗎? 而后,陳智華無數次到省市區相關單位去上訪,黃陂區人大、區政法委、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光局長接待日就有3次,共反應其問題不下十次),區紀檢委。武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紀檢委、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政法委、湖北省公安廳、省檢察廳,省紀檢委、省司法廳、省人大信訪局。而那些官員只是一味地打官腔。 最后,黃陂區公安局紀委檢察科連科長回復說:受省市公安及信訪部門委托現正式回復你的信訪,分局不會重新調查,反正上面有你的簽名,至于是不是你簽的我們不管?試問:有困難找警察?人民群眾有了困難,您不管,誰管? 市委基層作風巡查組和黃陂區政府是兩個級別的不同的部門,為什么他們這些領導都選擇了沉默。這個案件,如果被查出來,必是黃陂區的政法系統,再就區政府領導將被問責。我們在走訪中發現,黃陂區政府和區政法系統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黃陂本地人,都是宗親,族親,盤根錯節,所以,才會導致今天這樣的局面。 家屬(受害人丈夫)發聲:拿什么保護我的愛人? 時至今日,事情已經過去3年,我是個男人,我明白男人要有男人的肚量,過去的就過去,承受多少委屈我都可以打碎牙齒往肚子里咽。但是我的女人被無辜關押的事,我忍不了。司法系統、公安部門拿著納稅人的錢,辦著傷天害理、畜生不如、欺壓百姓的事情,為了保護黃陂區人大主任胡建奇的親人,無端陷害我的女人,任何一個有血性的男人都接受不了。而直至今日,相關人員依然逍遙法外。 小編在此呼吁大家的關注,讓我們借助網民的力量讓那些腐敗分子暴露在陽光下,讓我們的司法系統、公安系統少一些黑暗。 懇請律師幫忙:受害人電話:15377036189 |




